B超检查对胎儿的影响
第二次检查在孕28至30周此时做B超的目的是排查胎儿是否有体表畸形。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以及羊水多少、胎儿大小、有无脐带问题,等等,为进一步妊娠给以正确指导。
第三次检查在孕37至40周主要进行临产前的*后评估。为胎儿做鉴定,发现胎儿发育中存在的问题,如胎盘、脐带、胎儿等等,为分娩做好准备 。
注意事项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好不要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做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尚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不要做B超来鉴别胎儿性别,因为鉴别胎儿性别需要比较长时间照射胎儿的某个部位,这可能会由于B超的热效应而给胎儿带来伤害。
责任编辑:王静 WWW.1168.TV 2012-10-12 14: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