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少职业病的发病率
执法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尽管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已有规定,企业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其承担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责任,但一些小型企业、乡镇企业仍旧未能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未能对劳动者的健康进行依法监护。
针对一些企业不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违法行为的存在,山西省卫生厅副厅长郝光亮表示,今后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益宏 WWW.1168.TV 2012-6-18 11: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