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大型医疗设备购买审批制度是否放开
据了解,不仅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也存在类似的问题。那么,我国大型医疗设备为何要审批?审批造成了哪些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决定会对未来大型医疗设备审批产生哪些积极影响?又会对患者的医疗消费产生怎样的影响?
按医院规模大小来决定能否购买医疗设备的状况是否合理?
“我们申请了两家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崔其祥说,“但是级别都很低,仅相当于一级医院(一级医院必须拥有20~100张床位)。”对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光华卫生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务院医改**咨询委员会委员刘国恩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解释道:“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没有与公立医疗机构一样的评级,另外,即便评级也是级别较低。”而据崔其祥介绍,慈铭虽是体检机构,但属民营医疗机构范畴,具备看病开药的能力,只是侧重于体检而已。崔其祥感叹,由于级别太低,像CT这样的大型设备,他们没有资格申请。
2005年卫生部等部门出台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将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由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我们平时比较熟悉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MRI)就属于乙类设备。
责任编辑:张亚威 WWW.1168.TV 2013-12-14 11: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