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抽检!2批次药品不合格
11月1日,河北省药监局发布2017年药品监督抽验第8期药品质量公告。
河北省各级药监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在2017年9月份药品监督抽验中,2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于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监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请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在一周内公布风险控制措施,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