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标签或有新规定
中国保健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对此表示,这份名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是面向有关单位而非公众的,“它主要是针对保健食品管理部门和被管理部门企业的。”王大宏称,这份征求意见稿相比以往的标准更加完整、系统和具体。如当中的第十条第三点就提到,保健食品名称不得擅自添加其他商标或商品名,这将大大制约某些厂家对消费者的误导。
除此以外,王大宏还提到征求意见稿中**做出决定,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应当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保健食品名称附近标注“辐照食品”或“本品经辐照”字样。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应当在配料表中的该配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字样。另外以往保健食品包装中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字体总是等面积大小的,但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不适宜人群”的字体应略大于“适宜人群”字体。“这体现了政府对保健食品消费安全的关注和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王大宏这样解读。
责任编辑:小陈 WWW.1168.TV 2010-11-23 16: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