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修炼(三)
因此,我们需从新来审视和认识已有的品牌观念和品牌思想,探索新的、科学的品牌理念,进行新的品牌实践,开创新的品牌局面。以此来捍卫品牌人的尊严以至无损于品牌人神圣的职责。
前面探讨了关于品牌属性的问题。如有兴趣请循着这个观点和这条思路并结合品牌自身的特点来发掘品牌的概念或定义。关于品牌的特点在心理学家马斯洛需要层次论中,有三项指向心理和精神的需要。即:社会需要,自我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在这三项心理和精神的需要中,品牌的特点就已经隐约呈现出来了。如果人们没有这三项精神和心理的需要,那么品牌就成了无皮之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有些大品牌在操作上均以心理和精神需要为品牌的力量源泉。这三种需要构成了品牌重要的客观存在基础,同时也从消费者对品牌的感觉和态度出发。本人的品牌概念或定义的观点是:
品牌是意识、心理、精神和文化的混合体。简单说品牌是人们形而上的精神产品和精神家园。
这个品牌概念即使不是很恰当,但也道出了品牌的本质特征。笔者确信人们在消费品牌时,尤其是消费具有真正意义的大品牌时,都会产生这种心理需要和精神需要。如果一个品牌不具备这点作用,那么这个品牌就毫无品牌价值可言。所以品牌要立足于心理研究和精神发掘,要从刺激感觉入手,以不断调动人的情绪为主。这样才能使你的品牌精神和文化理念与人们的期望相融合,这样你的品牌就会潜入并形成人的意识。在此基础上还要追求把你的品牌不断的提升和发展,*终形成一种文化现象。这个目标一旦达到,你的品牌才具有真正的品牌意义,才达到了品牌的*高境界。
当然要达到这种具有真正意义和*高境界的品牌目标并非易事,但只要你具备了以下几个条件,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可能的,这几个条件是:1.实力、2.有真正懂得品牌的人才、3.决心成为大品牌、4、当然还需要点时间。
下面探讨一下大品牌的修炼之道。也许你能感觉到本文刻意采用“修炼”一词。本文不但刻意采用“修炼”一词,还刻意回避采用“塑造”一词来做有关品牌的描述。关于这一点现在做一说明。本人认为:品牌本应是在修炼中得道的,而非是以“塑造”的形式一蹴而就或一锤定音的。不是这样的,因为品牌是永远没有终点,没有尽头,没有功德圆满地时候的。认识到这一点对品牌营销人士非常重要。当你真正理解和明白这点后,你就可能成为一名成熟或接近成熟的专业品牌营销人士了。我认为达到这一水准的品牌营销人士的水平就不低了,因为对于一个品牌的圆满只能是接近圆满,甚或是永远接近圆满。所以要把品牌永远的看成是将成之物而非已成之物。
今天暂不谈品牌的定位,核心价值,个性等问题。
责任编辑:小季 WWW.1168.TV 2011-1-11 17: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