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博力威 可致人呕吐
汉阳读者邓先生向本报反映,8月20日中午,他来到汉阳西大街青石小区16栋群众大药房,想购买补肾的药品,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保健食品博力威”,邓先生一次购买了三盒,每盒68元,并享受95折优惠。
邓先生服用后,感到恶心呕吐,并伴有胸闷心慌,他当即停止服用。邓先生8月21日向本报投诉,并提供了“博力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显示其批准文号为京卫食准字(2005)第018号,说明书上生产厂家为“北京永昌公司”字样,并留有一个武汉手机号。
8月22日上午,记者来到汉阳青石小区群众大药房,该店孙经理查询发现,“博力威”由代理商曾某送货上门。当日下午,该店工作人员找出曾某提供的9页资料,其批准文号显示为卫食健字(2002)第016号,与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上的明显不同。
此外,代理商提供2008年10月10日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单》,显示检测单位为“北京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北京市卫生厅”。
昨日,记者致电北京市卫生局12320服务电话,工作人员王先生明确表示,北京市卫生局从未叫过“北京市卫生厅”,北京市卫生防疫站的名称,在2000年就已停止使用。
当汉阳群众大药房负责人拨打曾某的电话,对方一会儿称病了,一会儿称在外地,也不愿作出解释。
昨日,记者将相关问题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1-26 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