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转变企业理念规范药品经营
二是专题考试,考核学习效果。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执法人员从《药品管理法》题库中抽选试题,对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考试。对于未通过考试的企业,将另行安排时间补考,以保证学习成效。
三是签订承诺书,构筑道德理念。集中学习培训、考核后,由企业签订承诺书,保证自觉遵照法律法规,做到不购进、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不经营未经批准和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品一械”;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
上述举措得到了受训企业的一致好评,目前已开班2期,培训企业负责人8人次。
责任编辑:季芸 WWW.1168.TV 2011-5-3 18: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