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人用药原则
(2)用药种类不宜多.剂量不宜大。慢性病人一次或一个阶段内,不宜用药种类过多,也不宜用药剂量过大。如果同时患有几种慢性病时,应遵循“重者先治,轻者后治”的原则并分期分批地用药。正确的做法是·次用药种类以不超过2-3种为妥,合并药物的各自剂量也应适当减少。
(3)长期用药,易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尤其是对肝、肾和血液系统有不良反应的药物更是如此。所以在用药期间,病人应定期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化验检查.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病人自己平时也要注意用药后的变化,如出现异常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求助医生做适当的处理。
(4)慢性病人需减药或停药时应遵医嘱,不要自作主张停止用药或改变治疗方案。
责任编辑:陈江涛 WWW.1168.TV 2011-5-10 9:59:01